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应用经济学、会计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考一志愿复试工作已经结束。现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择优拟录取学术学位硕士考生19人。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月25日-4月8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3月31日前向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者深圳大学纪检(监察)室反映。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755-26536177 电子邮箱:szuyz@szu.edu.cn
深圳大学纪检(监察)室 电话:0755-26534925 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
经济学院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