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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统战部工作职责

    一、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党委组织部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全校的党建工作、干部工作。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中央关于组织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负责制定组织工作、干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做好全校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撤销及其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基层党建工作调研、督导及评议考核等工作。

3.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好党内学习教育、组织生活指导和党员日常学习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党员党籍管理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4.负责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全校党员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检查各基层党委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做好全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党内评优、党内走访慰问、党内困难补助等工作。

6.负责党费的收缴及管理和党内统计等工作。

7.协助校党委抓好校内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8.做好校内中层领导班子调整、充实、配备和换届工作,做好校内中层干部的推荐、考察、任免等工作。

9.组织开展中层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监督等工作。

10.组织开展七八级管理人员选聘工作。

11.与相关部门一起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

12.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学校领导班子的换届以及校级领导的推荐、考察、考核等工作。

13.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

学校党委统战部是校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工作部署,制定学校统战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建议。

2.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向他们传达有关重要文件、通报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及时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关心和支持各级人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等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支持他们履行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职责。

3.负责联系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支持和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组织发展工作,规范组织发展程序;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通报情况和反映意见建议。

4.在校党委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推荐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特约人员,做好沟通服务工作。

5.协同相关部门了解掌握学校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密切联系。支持学校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开展工作,加强与归国留学人员的联系,研究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协助做好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工作。

7.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落实党的侨务政策,支持侨联等统战团体开展工作。

8.组织开展统战理论和政策的研究工作,做好统战宣传和统战信息工作。

9.负责与上级统战部门、各民主党派市委会等工作联系和情况交流。

10.做好学校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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